二度烧伤工伤赔偿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包括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正本和副本、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正本和副本(要求病历完整且有效)、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正本和副本,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度烧伤工伤赔偿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包括:
1.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正本和副本;
3.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正本和副本,要求病历完整且有效;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正本和副本;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所 需 材 料 有 哪 些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因此,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正本和副本、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正本和副本、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