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名为“大妈因顾客买花生未给钱气急身亡”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一名女子倒地不起,有人上前为其解开纽扣透气。经过多方核实,视频中的大妈姓张,身有残疾,经常在打通镇卖菜。摊主张大妈是在追赶顾客途中不慎摔倒后身亡,目前双方已经派出所调解,签署了处理意见书。
其实本事件中顾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主要看她是否故意不给钱。如果顾客是不小心的,忘记了付款,张大妈追赶过程中,顾客本人又是不知情的,那么由于顾客主观上并非故意,因此只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顾客是故意不给钱,也就是她趁张大妈不注意时,突然拨腿就跑的话,此时是会涉嫌构成抢夺罪的。不过目前双方已经签署了调解意见书,说明该顾客并非故意不付钱,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即可。
买东西忘记给钱走人的算不算抢劫呢?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构成抢劫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并且实施了非法占有或者意图非法占有的行为。
(2)行为人对被害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也就是说,买东西忘记给钱走人的不构成抢劫,因为没有对财物所有人使用暴力或胁迫等方法。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说,因为顾客忘记给钱导致张大妈追赶身亡,该顾客是需要赔偿张大妈的,但最终是否需要承担全部的丧葬费,还要看法院对于顾客与张大妈各自要承担多少比例了。
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呢?
根据最新法律解释,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希望本案中的顾客能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给老人家属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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