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保险公司方然拒绝进行理赔事项之时,作为投保人的您有权采取如下法律策略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寻求解决之道——投保人可与相关保险公司展开交涉洽谈,力争达成一个公平且符合实际情况的赔偿协议。其次,您还拥有向保险公司归属的专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的权利,仲裁裁决具备着强制执行的效力。最后,若前述两种途径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那么投保人便有资格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