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一般是在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及时进行鉴定。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决定工伤保险的待遇,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一、骨折在什么时候做工伤鉴定?
骨折等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二、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
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发生工伤,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或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4、专家鉴定。
三、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到哪里鉴定
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应当去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法律上规定,劳动者要做工伤鉴定,应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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