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账写自愿赠与永不追回有效吗
转账写自愿赠与永不追回有效。合理认定赠与,无法追回。且标明了自愿赠与,赠与合同与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及相应司法解释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但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这两种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具体如下:
1、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赠与财产还未转移的,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也就是说虽然赠与人承诺赠与对方财产,但并没有实际交付财产给对方,就算是签订了赠与合同,也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不能撤销。
2、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是在满足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下,赠与人可以行撤销赠与。但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农夫与蛇,赠与人将财产赠与给了受赠人,受赠人却对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实施了严重的侵害行为,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与。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常见于长辈赠与财产给有抚养义务的子女或孙子女,受赠人有抚养的能力却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赠与财产的长辈可以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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