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里面的劳动合同书一般需要原件,特殊情况可以复印件,但要加盖原单位的章。
一、公章彩色复印件公章盖章可以吗?
公章彩色复印件一般有效。彩色打印的印章仍然属于复印件,不具有原件的效力,但是经双方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另外合同加盖公章的即为原件,一般来说复印件是不需要盖章的,而且一般合同都是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或者传真或者扫描件并不发挥原件的作用。
二、离职证明要给原件给新公司么
一般情况,新单位应留原件。因为这个证明就是给新单位开的,如果证明存在问题,这个证明是要用来打官司用的。而复印件不能起这个作用。你自己可以留复印件,你可以要求公司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已留至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原件
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但如果该复印件得到追认,也就是说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双方都签了字,该复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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