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买卖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要回贷款。但在起诉前,应详细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和银行存款。对方有财产的,应当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或者变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哪些原因会导致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
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的原因如下:
1、购房者对房屋产权审查不详细。
2、购房者轻易应允霸王条款。
3、买卖双方不履行必要的购房手续。
4、买卖双方错误选择中介公司。
5、售房者授权中介太轻率。
6、购房者不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
7、买卖双方将相关凭证轻易交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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