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是无效的,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我国《民法典》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根据共同关系,部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权利。
一、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一)如果双方有财产归属协议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因此,法律不干涉当事人就同居期间做出的财产处分,当事人的内部财产关系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承担相应权利义务,该协议可作为司法机关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依据。
(二)双方没有财产归属协议
1、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的情形
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二、财产共有有哪两大类
财产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的共有形式。
2、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三、挥霍共同财产离婚赔偿
对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则侵害了对方的财产处分权。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分处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无效。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所以,如果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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