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太原市房管局发布的消息,2011年起,太原市再次降低廉租房门槛:家庭人均月收入660元以下(含66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内(含13平方米)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太原市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康某斌表示,此次调整后,预计保障家庭在原基础上将会增加3000户左右,每年将达到12000户左右。调整后太原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将处于全国同类城市中等偏上水平,在全省11个市中也处于领先水平。根据太原房管局此次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补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
太原同时启动了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在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分别按10%和5%配建了套内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的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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