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租房试行办法本周公布。其中,新莞人需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6年才能申请。相对此前的两次征求意见稿,已是一再调高。对此,住建局负责人解释称,就算是全市缴满5年社保的人数,实际上也很庞大,很难保障。
这一幕有似曾相识之感。在上月的保障房报道中,面对门槛过高的质疑(需缴满5年才能申请),住建局表示:保障范围不可能一开始搞得太多,那也是没意义的。
即使是在刚刚出台的异地高考政策中,也有连续缴纳社保3年的要求。当时就有新莞人抱怨:现在还没买社保,以后只好把孩子送回老家高考了。
如此看来,似乎天地万物都与社保有关系。
门槛孰高孰低?难题在于连续缴纳。之前社保局曾释疑称:只要在东莞有稳定工作,用人单位都被要求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因此,连续缴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至于个体户,也可凭营业执照独立参保。南都记者为此算了一笔账,发现个人买社保要比单位帮买贵多了。一位非莞籍的个体户,若按全省平均工资4215元/月计,需要缴纳的保费将超过其个人收入的1/4。个中缘由,在于个人需承担原来由单位缴交的那部分费用。倘若生意不好,社保只怕要断缴了。由此甚至可以引申出一个结论:万万不可轻易从单位辞职创业。
如果社保断缴了,该怎么办?按照目前情况看,一旦不能形成连续缴纳,会影响到从房子到孩子高考的一连串事情。社保局曾提醒:遇到用人单位断缴社保这种情况,可以有两个月的缓冲期,只要在这两个月内找到新工作,新单位继续为该员工交社保,仍然可以算作正常参保。因此,又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在东莞,万万不可失业太长时间,潇洒两个月,可能已是极限。
政府的惠民政策如何落到实处?在上一届政府功成身退之时,曾有评论称,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福利国家的雏形。然而,即使在南京这样的繁华都市,今年仍然发生了两名女童无人照顾、饿死家中的惨剧。虽然明知孩子的父母一个入狱、一个吸毒,社区民警却无法将孩子送入福利院。因为父母俱在的孩子,按照规定福利院是不能收的。而饿死孩子的母亲,自己从小就是个黑户,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入学读书都有困难。她在法庭受审时说:一个从来没有得到过爱的人,怎么给别人爱?
在这起案件中,现有的儿童监护制度、户籍制度及各种门槛备受批评。
低收入人群迫切需要政府的帮扶。东莞有上百万打工者,符合条件的人群确实太庞大。也许降低门槛,交来的申请文件会堆成小山堵住办公室大门,却又如何?若是担心无法保障到太多的人,而将申请公租房条件细化、缩小政策惠及的范围———这样的做法是否过虑、是否适宜,值得商榷。
[声音]
抬高社保要求
损耗政策诚意
众所周知,公租房承担的是托底功能,主要保障无自住房的中低收入人群。在高房价的情况下,解决他们的居住困难。拉高新莞人申请公租房门槛,将新莞人缴纳3年或5年的社保要求提高到6年,无疑直接将很多急需住房的新莞人排除在外。结果可能是:很多需要的人没有资格申请,有资格申请的又不见得需要。
事实上,公租房建设的投入力度偏小,满足不了很多中低收入人群的需求。相反,若是政府加大力度,建设更多的公租房供中低收入人群居住,不仅能解决一部分人的居住问题,还会拉低租房市场的价格,让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可以通过租房安居,从而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
公租房需要设立申请门槛,但是一定要定得公平、合理,要符合托底功能的要求。不能为了减少申请公租房的人员数量,而忽视居民实际需求,将有需要者排除在外。从这个角度说,拉高公租房申请门槛,实质上是在损耗政策的诚意。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