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第二次需要带哪些材料
时间:2023-07-07 14:11:29 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二婚领结婚证要带的是: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

办二婚结婚证需要什么

办二婚结婚证需要的资料有: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2、婚姻情况证明,一般由当事人的单位或者居委会出具,以及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关系,并且三代以内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证明,需要是文字证明;3、双方的照片,需是两张三寸免冠的半身彩色照片,双方也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双可以携带以上资料到某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机构进行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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