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工伤单位怎样申报
1.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书面的劳动合同,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2.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提交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1.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内
工伤认定的最长时限为一年,申请资料齐全的,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均会被主管部门行政机关予以受理。遭遇工伤事故,法律上虽没有明确规定24小时报案,但是越早及时报案越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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