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报销内容简述
时间:2023-05-09 14:24:50 18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用人单位在申报门诊费用时须备齐以下资料:

1、收据;

2、急诊处方;

3、检查、治疗明细;

4、急诊诊断证明;

5、提供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的复印件;

6、《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二、用人单位在申报住院费用时须备齐以下资料:

1、收据;

2、出院诊断证明;

3、《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清单》;

4、《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

5、转院需提供转出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加盖工伤医疗专用章的转诊单);

6、提供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的复印件;

7、汇总单据数量和票据金额,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8、工伤职工单次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以上的,需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表七)”,交至区县医保中心,然后由区县医保中心报市医保中心审核。

单笔超过5万元的大额费用上报市医保中心时需附带资料如下:

(1)工伤职工《工伤证》复印件;

(2)住院诊断证明;

(3)工伤相关疾病鉴定证明;

(4)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单》;

(5)如在非本人工伤医疗机构(属转院)及异地安置的工伤职工就医的,需提供转出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

2、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结算,如工伤职工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或遇特殊情况,将报市医保中心在30日内完成复审。

3、粘贴单据方法

(1)医疗审批表粘在首页。

(2)诊断证明收据与处方、明细一一对应,以收据为首对应粘贴在一起。

(3)按收据日期先后顺序粘贴(重叠式)。

(4)最后粘贴《工伤证》复印件。

全文7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新时间:2024-01-22 09:45:05
查看工伤保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伤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工伤保险报销内容简述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伤保险报销内容简述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