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宜昌公积金贷款须知(网络客户):
借款人公积金贷款申请中心已审批通过的,请按短信通知的日期和时间带齐下列证件及资料到中心**岗营业部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同时一并办理相关购房提取公积金和委托扣划公积金偿还贷款手续。
一、须携带的证件及资料(下列1-10项须全部带齐)
1、身份证:所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发票:首付款发票或开发企业收据及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原件[公积金缴存在宜昌中心(城区)以外的提供]。
8、父母与成年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提供)。
9、主借款人还款银行储蓄卡(按短信提示的银行携带)。
10、办理房产抵押相关费用(300元)。
二、注意事项
1、到场办理人员:所有借款人
2、中心**岗营业部地址: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号,夷陵大道与泰江路交汇处。
3、办理时请先至**岗营业部二楼中心柜员处出示手机短信及所携带资料,然后按工作人员告知顺序办理,具体办理时间约需2小时。
6、如有疑问,请咨询**岗营业部,贷款咨询电话:6386737;提取咨询电话:638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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