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
1、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2、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特殊担保是指债务人用特定物担保的;
3、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
4、本担保与反担保。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合同应该怎么写
担保合同怎么写就是指担保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以下为您展示有关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
1、保证合同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7)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6)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质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6)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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