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商标权的使用是怎样的
时间:2023-04-17 15:51:33 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所谓共有商标权,是指数个主体对同一商标共同享有的商标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标权。”这是指基于共同申请而取得的商标权。

1、共有商标权可由共有商标权人共同使用,也可以由其各自使用,但各自使用时不得妨碍其他权利人对该共有商标的使用。共有商标权人还可以通过签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从中获得收益。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在使用该商标时,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备案。

2、共有商标权人享有对其共有商标权的处分权,包括转让和放弃其共有商标权的处分。

3、共有商标权人转让其共有商标权的,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不同意者应当接受该转让,否则视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商标权人有优先受让权。

4、共有商标权人未经其他商标权人同意擅自转让商标权的全部或者部分,或者妨碍了其他商标权人行使其优先受让权的,其转让无效。但受让人善意时除外。

5、共有商标权人放弃其共有商标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申明,并报商标局登记公告。共有商标权人的放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在公告之前可以撤回其放弃。

6、部分共有商标权人放弃其商标权的,其放弃部分由其他共有商标权人共同享有。共有商标权人都放弃共有商标权的,该商标权消灭。

商标权共有的方式

(一)按份共有。所谓商标权按份共有,又称商标权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商标权分享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共有制度。商标权实行按份共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商标权具有可分割性。《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在我国实行注册申请一标一类[8]的制度下,同一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可以是同一类别中互不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在将来可能实行一标多类制度的情况下,同一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可以是不同类别、互不类似的商品。因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就可能具有可分割性。实行商标权按份共有要求商标权必须具有可分割性,因为按份共有以各共有人能够享有各自应有份额为前提,假如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单一商品或者相互类似的商品,则在客观上不能分割为相互独立的份额,也无法形成各共有人的应有份额。

2、共有人之间的约定。商标权虽然具有可分割性,但应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实行共同共有,法律不能作出按份共有的推定。商标权实行按份共有必须有申请人之间的约定,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申请同一商标注册时,应当约定实行按份共有并明确各自的应有份额;或者,在商标获准注册后,共有人约定各自的应有份额。当然,共有人的约定也以共有商标权具有可分割性为条件。商标权不可分割的,共有人约定实行按份共有的,其约定无效。

(二)共同共有。商标权共同共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共同关系,对共有商标权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制度,共同关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而成立。商标权共同共有的形成,主要分为三种情形:

1、合同约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形成共同关系,从而共同共有商标权。对于此类共同共有,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约定改变成按份共有。

2、法律规定。依民法理论,法定共同共有关系主要包括三种情形,即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继承人共有。

(1)夫妻共有商标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的知识产权应当包括商标权。夫妻共有商标权的形成方式有二:其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其二,由夫妻一方出名申请注册商标,在婚姻关系内使用该商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积累商标信誉。需要注重的是,在此种情况下,夫妻共有商标权的产生不以夫妻双方实际共同使用该商标为条件,不能仅根据商标注册人名义决定商标权是夫妻共有,还是夫、妻一方单独享有。

3、法律推定。当事人对商标权是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共同共有。对共有商标权,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应当推定为共同共有,当事人能够证实商标权是按份共有的除外。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共有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新时间:2024-02-01 10:45:31
查看共有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共有 最新知识
针对共有商标权的使用是怎样的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共有商标权的使用是怎样的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