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了解基本概念著作权,了解著作权共有的产生,以及著作权共有的形式及其类型。
一、著作权。
著作权是一种主要在文学、艺术领域保护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在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内,保护作者人身权和财产权。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著作权此时就自动产生了,作者并不需要做什么注册登记,在这一点上,著作权与专利权等权利存在着较大区别。
二、著作权共有的产生。
(一)著作权共有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存在有多个合作创作者。主要情形分为参与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以及个人不是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是与单位合作创作完成三种情况。
(二)著作权共有情况的产生是由于当事人之间存在有协议,约定了著作权是共同享有的。如一个作品的创作完成是甲提供的方案,由乙做具体完善,双方约定并达成书面协议,作品完成后著作权共同享有。
(三)著作权共有情况的产生是由于著作权的转移而形成的。如甲将属于自己的著作权的一部分权利转让或是赠与他人。
三、著作权共有形式。
著作权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关于著作权共有的形式,既可以是各个主体对人身权的共有,也可以是各个主体对财产权的共有,还可以是二者皆备。
四、著作权共有类型。
著作权共有第一种类型是安分共有,由于著作权是无形的,抽象的,所以如果是按份共有来分配人身权和财产权。就不能简单地通过物质上如金钱,房产等来分割著作权,而应当按照比例去决定各权利人行使权力的范围大小,如可以动用的财产多少,可以享用的荣誉多少等,以及按照比例分配通过著作获得的收入。第二种类型就是共同共有,也就是甲乙双方对于人身权和财产权都享有权利,不存在多与少的区别。而就甲乙双方一起合作完成的作品而言,如果能具体指出甲乙两人分别完成的部分,则著作权是按份共有,如果作品本身不能细分为几个部分,不能明确将甲乙完成的部分区别开来,则著作权是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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