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可以直接起诉用人单位或老板,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也可能出现其他问题,导致无人起诉。因此,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应当选择被告:1.在用人单位分支机构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与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起诉谁,分公司应列为缔约方。劳动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经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第二条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工的,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后起诉,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应当列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者在个体合同单位工作时,应当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个体承包人发生争议时,承包单位和个体承包人应列为联合当事人。但实际建造人与个人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在发包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关闭时,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关闭,无力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向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以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为共同当事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合并前发生劳动争议的,以合并或者合并后的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分立的,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分立后对承担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以分立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下列情形应当依法分别计算:
(一)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请求有关部门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仲裁的,中止仲裁时效。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是什么(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二)支付单位的工资卡、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单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名册,应当记录;(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发放“工作卡”,“服务证”和其他能够向劳动者证明身份的文件
(5)劳动者填写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的《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用人单位无异议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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