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全文4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