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大队报案材料怎么写
交警大队报案材料首先需要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然后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这是报案材料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和结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由领导干部带班,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刑警、巡警、交警部门和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
二、交警大队立案可以撤销吗
交警大队立案可以撤销。交通事故中如果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
交警立案后,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但是如果涉案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对于刑事案件,受害人只有报案的权力,没有申请撤案的权利。双方达到赔偿协议的,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依职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出移送不移送、起诉不起诉决定。
三、怎么去交警大队开事故认定书
去交警大队开事故认定书的方法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有交警通知去领取的,当事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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