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与交警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均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完成,也就是说发还被扣车的期限至迟不能晚于领取事故认定书之后五日。
一、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能不能提车
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可以提车,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交警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此,当事人向交警大队索要验车报告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若对方不保全车辆,向交警申请提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的时限是几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案件情形不同,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有以下情况:
1、一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2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出责任认定书三个工作日,包括第三的一天吗
1.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的,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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