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搂抱妇女属于强制猥亵罪。强行说明违背妇女的意愿。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男子纠缠前女友入室强行搂抱乱摸被判猥亵罪
前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对黄某提起公诉。
黄某与女子王某原本是一对情侣。在相处半年多后,王某觉得两人不合适,便提出分手,但黄某不愿意,仍时不时来到王某位于石亭镇的租房纠缠。
今年1月12日晚11时,黄某酒后窜至王某的住处,要求王某与其和好,遭王某拒绝。之后,黄某便强行搂抱王某,强行亲吻并将手伸进王某的内衣对其胸部进行抓摸,划伤了王某的胸上部。最后,王某的喊叫引来了邻居,黄某这才匆匆离去。
当晚,王某报了警,凌晨时分,黄某即被公安人员抓获。经鉴定,王某的胸部属轻微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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