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漳州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二、漳州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办理依据节选
《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第一章第五条:“地方红十字会负责遗体、器官捐献的登记、咨询、器官移植排序等组织服务工作。”
三、漳州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与受理:当场;根据办事指南审核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办理条件的志愿者到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给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属于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公共服务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审查与决定:当场;根据办事指南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决定,确认资格。
四、漳州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办理条件
漳州户籍、常住人口有捐献意愿均可申请登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愿意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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