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属政府管。教育局的主要职责为: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武汉市教育局投诉电话
武汉市教育局投诉电话是65608471。
举报教育机构的方式:
1、投诉私立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民政局和教育局投诉;
2、投诉官方的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
3、无论哪类教育机构有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消费者之声平台,进行举报。
教育局的职能: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并监督执行;
2、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扫盲等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市区初中的设立与变更。负责市区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新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
4、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提出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负责统筹管理省拨和市下达的教育经费,并归口管理国外、境外对本市教育的援助和贷款。协同市财政部门指导和管理市属高校的财务工作。组织协调局管学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第(三)项(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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