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凡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免费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外省市户口的老年人,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可由居住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证明,经居住地所在区县老龄办审查盖章后,方可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2、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证件照片1张;
3、外省市户口的老年人,长期居住我市的,由居住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证明,经居住地所在区县老龄办审查盖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民政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申请人也可到户口所在区县老龄办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递交办证资料,由区县老龄办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办。
备注事项:
1、老年人也可就近到户口所在区县老龄办递交上述办证资料,由区县老龄办审核后代老年人办理。
2、老年人如遗失或损坏“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需要补办时,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社区、村委会出具证明,审核后方可补办,补办时需缴纳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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