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动车有哪种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时间:2023-11-27 18:16:08 2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问:有哪种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答:(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或者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四)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五)机动车缺失车身或车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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