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情况下网络交易平台要担责?
1、无法提供实际经营者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向销售者或者提供服务者索赔;
2、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时,此种承诺超出销售者或提供服务者本意;
3、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及时止损时承担连带责任。
网购商品质量有问题消费者如何维权
网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可以依法要求卖家修理、更换或退货,如给你造成其他损失的,可同时要求卖家赔偿损失。
你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必要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注意搜集保存相关证据,如卖家的营业资格、商品销售信息网页、卖家网店所登载的宣传照片、文字内容、销售承诺,以及与卖家之间的交易、协商过程记录等。因虚拟证据具有不稳定性,容易丢失,必要时你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保全,或者在诉至法院时申请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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