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内容:发票存根联保管期限是五年。保存期满,经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才能够销毁。
改写后:发票存根联的保管期限为五年。在保存期满后,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查验,方可进行销毁处理。开具发票的单位,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如果报税务机关查验,而税务机关未能查验或不置可否,那就只能无限期保存了。
原始内容:发票存根联保管期限是五年。保存期满,经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才能够销毁。
改写后:发票存根联的保管期限为五年。在保存期满后,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查验,方可进行销毁处理。开具发票的单位,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如果报税务机关查验,而税务机关未能查验或不置可否,那就只能无限期保存了。
发票存根联保管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因此,发票存根联的保管期限为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因此,发票存根联的保管期限为5年。在保存期满后,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查验,方可进行销毁处理。开具发票的单位,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如果报税务机关查验,而税务机关未能查验或不置可否,那就只能无限期保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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