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费收费代理的民事诉讼案件,不应涉及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其费用收取标准如下:3000元到12000元每件案件。对于涉及财产权益争议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依据争议金额的大小,实行按比例收费并累积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在争议金额低于10万元(包含10万元)的情况下,收费比例为8%-12%,若收费不足3000元,则可按照3000元收取;当争议金额介于10万元到100万元(包含100万元)之间时,收费比例为5%-7%;当争议金额介于100万元到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之间时,收费比例为3%-5%;当争议金额介于1000万元到1亿元(包含1亿元)之间时,收费比例为1%-3%;而当争议金额超过1亿元时,收费比例为0.5%-1%。此外,对于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及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到3000元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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