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面对房屋交付逾期的状况时,我们的合法权益无疑需要得到维护和保障。接下来,我将为您详细介绍维权的具体步骤和措施:
首先,您有权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形式的催告函,明确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义务;
其次,若催告期持续超过三个月且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您便可依据合同内容提请解除契约并撤回房屋购买意向,同时督促开发商负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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