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70年产权”可能被取消,这是胡说八道。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原文是“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但有媒体无意中将其表述为“取消过时的住房所有权限制”。由此引发热议:“70年产权”会否取消?但随后媒体纠正了这一表述,热议戛然而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本意,或许是希望地方政府能够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性质,合理运用“两手”调控房地产市场。
回到原点,住房“70年产权”深入人心。严格来说,“70年产权”是指城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并不是说你买的房子只有70年产权。在一般意义上,70年后,房子仍然是你的,但土地仍然是共享的。因此,在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说房屋的“70年产权”将被取消为永久性权利是荒谬的。
70年后,我的房子仍然不是我的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证全部开放,那么70年后的房子应该属于谁呢?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出现过70年产权到期的情况。中投顾问房地产业研究员韩*纪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70年后或未来10年,国家将出台法律,明确房屋产权。可能是房子或你的,但估计税款将根据房子的大小来支付。”。
全文4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