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公司要搬家,劳动合同将继续履行,公司不得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否则将给予孕妇双倍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中有职业病嫌疑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四)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为女职工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自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劳动者。第二,女职工的权益是什么。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妇女就业标准。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晋升和考核,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歧视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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