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踢坏电梯是属于民法范畴的侵权损害,业主损害电梯构成侵权,根据具体的发生损害情况去承担民事上的侵权损害责任即可,不需要判刑。
一、小区电梯坏了物业不修怎么办?
小区电梯坏了物业不修,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该物业。物业合同一般明确规定了物业的职责,物业应当根据物业合同提供服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老旧小区改造安装电梯国家政策
1、新规出台,取消原有的“一票否决制”。以前,只要有一户居民不同意,那么就不能加装电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新规”规定,只有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安装电梯,就可以提出申请并作出指示,然后进入施工阶段。换言之,低层住户反对就无效了。当然,新政策对一层居民也有额外的照顾,例如不需要一楼居民缴纳电梯维修费等,甚至有些地方会给一楼住户一定的现金补偿。2、体现资金共担机制。这一部分主要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的资金分配,《建议》明确规定“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其实也就是单元楼加装电梯中,1楼不受益可免费使用,其实不仅局限于1楼,整栋楼中所有住户只要保证不使用,不受益,都可不参与资金分摊。3、提倡使用公积金等。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资金复杂,并非小数目,所以鼓励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意见》中也明确提到,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此工程,支持住户提取住房公积金。4、鼓励连片加装电梯。政府越来越建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由现在的“居民自治的独立单元楼加装”—“政府支持业主自愿的连片加装”电梯模式。
三、广州旧楼加装电梯政策
1、广州加装电梯一二层补偿目前没有具体的标准,对于不同的小区来说,可能补偿标准的都是不同的。关于部分地区的政策来看,第一、二层的住户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第三层住户可以不分摊费用。增设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实施主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2、对于某些城市来说,在加装电梯后,对全市当年度竣工并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四层及四层以上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补贴,一个梯口由市财政补贴4万元。同时,按照一个梯口1万元的标准,市财政对增设电梯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奖励,作为其日常工作经费。各区县政府应同时按照市级补贴和奖励的标准,同等额度进行补贴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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