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物业费和物业服务范围仅限于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电梯维修费原则上应为业主承担。然而,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财产,因此电梯损坏时应由业主受益人出资进行维修。这其中的受益人指的是日常使用该电梯的业户。同时,物业保安有维护小区安全秩序的业务,有巡视岗负责24小时不间断巡视小区安全的职责。如果电梯发生人为损坏,物业公司在看管上失职,负有一定的责任。物业公司应当给予补偿。
基于物业费和物业服务范围仅限于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电梯维修费原则上应为业主承担。然而,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财产,因此电梯损坏时应由业主受益人出资进行维修。这其中的受益人指的是日常使用该电梯的业户,但是,物业保安有维护小区安全秩序的业务,有巡视岗负责24小时不间断巡视小区安全的职责,电梯发生人为损坏,物业公司在看管上,属于失职,负有一定的责任,物业公司应当给予补偿。
物业公司如何处理业主损坏电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第二分编第二十四章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要求业主按照约定支付电梯使用费用。如果业主未按照约定支付电梯使用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业主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根据该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电梯被损坏,并承担因未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
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业主损坏电梯的方法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应当与业主协商解决问题。如果业主未能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业主承担相应的费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电梯被损坏。
物业服务企业在处理业主损坏电梯时,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业主损坏电梯的方法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应当与业主协商解决问题。如果业主未能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业主承担相应的费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电梯被损坏。在处理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