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女士准备父亲的葬礼时,发现死亡证明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她忍住悲痛重开证明才将后事办完。随后她将错开死亡证明的朝阳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万余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安女士的父亲患肝癌晚期,在朝阳医院介入科住院治疗。同年10月13日,安女士的父亲医治无效死亡,葬礼被安排在两天后。
10月15日上午,安女士等人护送父亲的遗体去殡仪馆火化,在别人的提醒下,她才注意到,父亲的死亡证明上赫然写着自己的名字!
安女士说,死者的名字错误,殡仪馆无法安排火化。她只好找人赶到朝阳医院,重新开死亡证明。安女士认为,这是对生者和死者的不敬。“事发当天,医护人员都没对我们表示任何歉意,还笑着说任何人都有写错的时候。”安女士认为自己的姓名权受到侵害,索赔经济损失1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和车费100元。
朝阳医院解释说,死亡证明有三联,医生在第一联上写的是安女士父亲的名字,在第二联上没注意就误写成了安女士。当时双方都没能发现,后来家属到医院说明情况,医护人员当即重开死亡证明并连声道歉。院方表示,安女士找到医院时,一开口就要求10万元赔偿。院方认为是敲诈就报警了。
安女士反驳说:“谁会拿死亡证明这种事敲诈呢?我们确实提出了10万元,但我要追究的是他们不负责任的态度!”
为了证明这个错误造成的损失,安女士请两人出庭作证。这两人都参加了安女士父亲的葬礼,称重开死亡证明耽误了火化和葬礼诸多事宜。院方说,证人都是安女士的亲属,其证言不足为信。院方承认存在过错,愿意赔偿1000元。
对此,安女士表示不认可,坚持她的诉讼请求。
朝阳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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