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工伤职工保险待遇调整
时间:2023-04-22 20:14:01 3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今年廊坊市工伤保险职工伤残待遇、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1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职工人员供养亲属。调整时间为2009年1月1日。

伤残津贴实行按月分级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180元,二级伤残170元,三级伤残160元,四级伤残150元。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津贴,五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40元,六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20元。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0元。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照我市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

此次调整待遇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原渠道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人员现所在单位支付。

全文5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新时间:2024-01-22 09:45:05
查看工伤保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伤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廊坊市:工伤职工保险待遇调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廊坊市:工伤职工保险待遇调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