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冬季气温较低的情况,中央要求各地方负责发放退休职工的取暖费。具体金额需遵循各地政策。中央提出按照新标准发放取暖费,即在采暖季按150元/人月计发放。
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应负责发放退休职工的取暖费。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放。
宁夏企业退休取暖费具体金额是多少?
宁夏企业退休取暖费具体金额因政策、企业性质和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宁夏企业冬季取暖补贴标准为每月400元,补贴期限为11个月。然而,一些企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从法律角度分析,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取暖补贴,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利要求企业支付相应的赔偿。另外,如果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员工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要求政府进行调查处理。
总之,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发放取暖补贴,员工有权利要求企业支付相应的赔偿。
企业应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取暖补贴,员工有权利要求企业支付相应的赔偿。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发放2020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宁劳社发〔2005〕105号)
二、发放标准
(一)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4193元的按4193元标准执行。其中: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发放标准为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退休(退职)人员发放标准为基本退休(退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
(二)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9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不含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44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4193元。
(三)根据宁政发〔2010〕10号、宁政发〔2014〕49号和宁政规发〔2020〕6号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9年度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880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197元增加,共计2827元。
三、发放时间
2020年度冬季取暖费补贴于10月份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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