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中止探望子女的法律依据
时间:2023-03-25 15:43:15 44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子女探望权可以中止的情形一般包括:

1、子女不愿意被探望的;

2、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3、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的;

4、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等。

一、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是怎规定的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利。

5.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二、出现什么情形可以要求法院暂停探望权

如果有以下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可以要求法院暂停探望权: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5、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子女抚养权归属父亲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归属父亲的情形有: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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