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否则路人自己承担责任。
排水揭开窨井盖老农不慎跌井中
本报讯(记者陈阳)一场大雨使原本就道路坑洼的药王洞排水更加困难,居民为了防止雨水流到自家门口,便将马路边的窨井盖揭开排水,结果导致一位卖菜的老农昨天早上跌入井中。
昨日早晨5时许,一阵嘈杂声将家住药王洞的张先生从睡梦中惊醒,他开门跑出去一看,原来是一位卖菜的老农跌入了路边的窨井中,过往的行人正在七手八脚把他往上拉。据了解,自4月份以来药王洞一直修路,仅在路边留有1米多宽供人通行,出事的窨井就在这条窄道上。昨日记者现场看到,路人都是小心翼翼地绕开窨井走。
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近来雨水较多,附近个别居民为防止雨水流到自家门口,便将路面的窨井盖揭开排水,半个月内已经揭开三次。第一次井盖揭开后,就有其他居民感觉危险,用水泥条将窨井挡住;第二次揭开后,又有人用水泥条盖在上面,防止路人掉进去;前天晚上,窨井盖再次被揭开,水泥条也被推在一旁。
“这条路本来行人就多,小孩子走路更不会注意,万一出事了怎么办”张先生说,“大家不能啥事光考虑自己,也得想想别人,讲讲社会公德。”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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