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寻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在第三者的主持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如果调解、仲裁或诉讼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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