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因法律整顿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你可以裁员。”
劳动部《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减员计划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后,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可以裁减人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企业变更生产后仍需裁减人员,重大技术创新或业务模式调整
(四)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其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二。公司裁员补偿标准
企业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裁员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超过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计件工资等,奖金(包括销售佣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是工人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雇主支付给工人个人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以及劳动保护费用不包括在工资中
经济补偿是否有上限?经济补偿有一个上限。第一,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计算经济补偿的劳动者的工资不得超过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4)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
(5)自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不满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不属于上述六种情况的员工可以被企业列入裁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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