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可以口头提出,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场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派出的法庭可以立即审理案件,也可以安排其他日期进行审理。进行民事诉讼的步骤包括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证据材料、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准时出席诉讼活动、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时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可以口头提出。
1.民事诉讼通常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申请,但针对简单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提出诉讼。
2.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基层人民法院或派出的法庭同时到场,请求解决纠纷。
3.基层人民法院或派出的法庭可以立即审理案件,也可以安排其他日期进行审理。
一般进行民事诉讼的步骤如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期间可以依法提出管辖异议;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5、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在不停止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 事 诉 讼 能 否 口 头 提 出 ?
在民事诉讼中,鉴定是否可以口头申请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现有的通常做法,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的鉴定申请。当然也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法院将鉴定申请的要求和内容进行记录,并由当事人进行签名确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因此,口头申请鉴定并不被明确禁止,但需提交书面申请。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因此,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口头提出鉴定申请。
民事诉讼口头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双方到场。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派出的法庭也可审理。一般是先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证据材料,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然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在民事诉讼中,鉴定可以口头申请,但需提交书面申请。另外,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口头提出鉴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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