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东不同意换锁可以退定金吗
在租房期间,房东与租客之间通常会订立一份租赁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业主,房东有责任为承租人提供适宜居住和使用的房屋;而作为租户,相应地需承担按期支付租金的责任。
在此种情形下,换锁是否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非提前书面告知租户并获得其同意,否则任何人无权擅自进入或改变租赁物的状况,这被称为“履约禁止”原则。
在房东未曾通知终止租赁协议的前提下,强行更换门锁无疑将被视为侵犯租户权利的行为,租户有权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主张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租户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租金,房东仍需承担相应的后合同义务,妥善保管租户遗留在房屋中的个人财产,以便该等物品能够在合适的时间内由租户亲自提取带走。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予以赔偿。
二、二手房东不退押金报警有用吗
当涉及到二手房屋租赁后退还押金事宜时,若房东未能按照规定返还给承租人押金,此时承租人可选择向警方报案,然则此类事务往往不会受到警方的正式立案和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地与房东举行协商会议,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经过多次努力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承租人便有权利请求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出面干预,并督促房东尽快履行退还押金之义务。
如果这一措施也未见成效,那么承租人便可以依据租赁合同中所载明的相关约定条例,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启动法律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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