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广告属合同内容
时间:2023-06-10 22:51:51 4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徐州消费者协会第32号消费警示:

长期以来,商品房投诉一直居高不下,近期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消费者在购房前受开发公司广告、宣传资料的影响与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但上房时却发现绿化、房子周围环境、房型却有了变化,找开发公司理论时,却被告之:那仅是宣传,最终以相关部门的规划及变更为准。有不少消费者在看到设计图纸及相关的审批文件后,只好自认倒霉。

为此,徐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正在购房或准备购房的消费者:售房广告属合同内容,开发商如违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要将开发商的各类广告、沙盘模型所标示的内容记录下来;在与开发公司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一并写入;如在上房时,发现与广告、宣传资料上不一致时,可要求开发商作相应补偿;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消协、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院维护自身权益。

(徐州消费者协会)

全文5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内容 最新知识
针对售房广告属合同内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售房广告属合同内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