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规定明确列出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可以支付的工伤费用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工伤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伤残津贴则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在车祸中构成工伤的人,不仅能够向肇事方提出赔偿要求,同时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 伤 医 疗 费 用 能 赔 吗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属于工伤保险范畴,能够得到赔偿。但是,如果医疗费用与工伤事故直接关联,例如因工伤引起的骨折等,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医疗费用与工伤事故无直接关联,则不能得到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
总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不仅能够向肇事方提出赔偿要求,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具体能否得到赔偿还需根据医疗费用与工伤事故的关联程度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