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继承遗产可以认。但胎儿出生时为死胎的,不可以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民法典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何规定
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这样规定的:1、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2、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遗产应当如何处理和分配
遗产的处理和分配:
(一)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二)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有关权利。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其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三、未婚遗腹子的财产继承权是怎样规定的
未婚遗腹子财产继承权的规定是: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死亡,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伤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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