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二套住房认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住宅套数应根据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套数确定。二是经借款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或者授权,省会(首府)及其他有查询条件的城市,应当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因缺乏查询条件,当地政府无法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提供家庭住房实际套数的书面信用担保。贷款人核实信用担保不真实的,记为不良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第二次(含)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用贷款申请购房,其家庭在拟购房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系统,下同)登记一套(或多套)完整房屋的;
(二)借款人使用贷款购买一套(或多套)房屋的,然后申请贷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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