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便可申请退还购房款并得到相应的补偿款项:(1)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从而无法如期投入使用的现象;(2)在购房者正常使用该房屋之后,其主体结构质量经过权威机构的全面检测及鉴定结果显示不合格的情况;以及(3)房屋的质量水平未能按照购房合同中的条款约定进行履行,并且经过技术人员的反复维修和修复,仍然未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状况。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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