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离婚登记
时间:2023-05-10 22:13:54 4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离婚登记条件

离婚登记的行政确认条件为: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结婚登记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离婚登记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3.本人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办理离婚登记的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35X45mm)红底、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二)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四、行政确认数量

无限量

五、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离婚证工本费每对9元。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21条;[1992]价费字249号;桂价费字[1993]061号;桂财综[2004]35号;桂价费[2005]340号。

六、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3-2819776

投诉电话:0773-2831951

全文6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离婚登记 最新知识
针对桂林离婚登记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桂林离婚登记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