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部门获悉,7月起至12月市区灵活就业养老、医疗缴费新标准正式发布。根据新的缴费标准,从下月起,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确定为两个档次:一个档次为2299元,另一个档次为3832元,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最低为460元,最高为766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含补缴)为230元/月。
养老保险月缴费460元至766元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45987元。
根据相关规定,2018年7月起至12月,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确定为两个档次,档次一为2299元(根据扬人社[2018]44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为2018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60%。即45987÷12×60%),档次二为3832元(根据规定为2018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即45987÷12×100%)。
而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按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的20%计算,即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最低为460元,最高为766元。
特殊人群可申请减额补缴
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相关文件规定,从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本结息年度(也就是7月份)之前的养老保险费,需按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100%(3832元)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补缴金额为76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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